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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职校创建安全发展学校实施方案

  • 时间:2013-05-16 21:53
  • 作者:吴信添
  • 来源: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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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安全发展学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水平,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文件规定和安委教(2013)37号文件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构建安全和谐校园为目标,以遏制、防范事故发生为重点,以强化安全教育和管理为着力点,组织动员全体师生广泛参与安全发展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全体师生安全素质和安全管理综合水平,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好转。
二、创建目标
学校创建“安全发展学校”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底,学校通过“泉州市安全发展学校”考评验收,安全教育和管理状况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一)安全教育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快“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和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标准化建设达一级以上。
(二)师生各类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在预防和治本上下功夫,杜绝师生伤亡事故发生,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学校和谐稳定和师生人身安全。
(三)全体师生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大力宣传《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及学校安全政策法规,推进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开设公共安全教育地方课程(每学年不少于12课时),做到课时、教师、教学资源“三落实”。
三、创建措施
(一)深化宣传部署。及时全面将创建安全发展学校的目标、要求、措施传达部署到每一位师生,知晓率达100%。充分运用报、电视、网站、板报、宣传栏、校讯通、手机短信等各种有效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推进安全管理精细化。根据《中小学安全工作指南》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一整套精细化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强化精细化安全管理措施,严格落实校(园)长安全管理责任,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安全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持规范管理与制度创新相结合,把创建“平安先行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发展学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纳入教育教学和安全管理全过程,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夯实精细化安全管理基础,不断提升学校安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溪华侨职校创建安全发展学校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筹协调、指导创建安全发展学校工作。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强化“一岗双责”,精心组织实施,保证创建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落实保障措施。根据工作分工和岗位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将创建任务细化到每个处室、每个环节,落实到每个人,要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人员、经费保障,确保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四、创建内容
(一)完善师生安全教育体系
1.强化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落实公共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和课时,每两周一节,一年不少于12课时,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必须安排安全教育课,做到有课时、有教材、有师资、有检查、有落实,让学生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同时,要加强公共安全教育课程资源开发及教学教研活动,增强教育实效。(政教处、教务处、保卫处组织实施。)
2.强化校园安全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资料、横幅标语等形式开展校园安全社会宣传教育,普及学生防溺水、防火安全、防自然灾害、食品卫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落实演练制度,学校每学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应对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演练。利用课间、集体活动、体育活动等方式经常性地开展不做预先设计的实战型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学生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和事故处置能力。通过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和“安全生产月”,以及其他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和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有效预防校园暴力、伤害事故的发生。(政教处、保卫处、团委会、总务处组织实施。)
3.强化安全知识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的实施方案》,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师资和培训经费,将安全教育纳入干部队伍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师训干训的必修课程。每年组织中层领导干部5至6人到县局举办的校(园)长、学校分管领导和安全专兼职干部专题培训班。用3年时间使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安全管理干部、保安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都轮训一遍。(办公室、实训处、保卫处组织实施。)
4.构建校园安全文化。开展校园安全文化示范校创建活动,推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校”“交通安全示范校”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依托慈山农中社会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或其他社会教育资源,全校学生安全知识教育普及率达100%。(政教处、保卫处、实训处组织实施。)
(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1、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和管理信息化。学校每月至少进行1次校园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与整治行动,并建立台账档案管理;加快学校安全基础信息数据库、标准化评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等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形成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政教处、保卫处组织实施。)
2完善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制度。学校每月要坚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分析报告制度,对重大的一时无法消除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及县教育局。对于整改难度大,需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的,应通过当地政府申请上级政府安监部门和及其他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或挂牌督办。(政教处、保卫处、总务处组织实施。)
(三)建设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1.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成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并明确相关处室、人员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的职责。充分整合各种资源,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办公室、政教处、保卫处组织实施。)
2.做好预案编修和应急演练。把应急预案评审、备案作为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考评的前置条件之一,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备案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推动应急管理示范单位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政教处、保卫处组织实施。)
3.完善应急保障系统。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建设集动态监管、监测预警、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救援指挥四大功能于一体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并利用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加强与所在地的公安、卫生、消防、通讯、地震、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定期检测应急救援资源的状况,确保预警、报警、警报、报告、指挥等活动的信息报送快速、准确、顺畅。要建立完善安全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办公室、政教处、保卫处、总务处组织实施。)
(四)强化安全保障体系
1. 加强安全机构和队伍建设。学校要设置安保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管理干部和保卫人员,加强岗位培训和队伍管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履职能力。(保卫处组织实施。)
2.持续加大安全教育和管理投入。切实保障学校公共安全所需经费,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治理、防护设施设备建设、表彰奖励等必要的投入。要将安全专项经费、包括安全队伍培训经费等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经费有保障,确保人防、物防、技防“三到位”。 (保卫处、总务处组织实施。)
(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1.强化学校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学校安全政策法规,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安全教育和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七必须” ,即“必须亲自组织达标创建工作、必须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必须健全管理制度规程、必须坚持带班值守、必须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必须全面整治安全隐患、必须提高学校本质安全”的要求,推动学校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政教处、保卫处总务处组织实施。)
2.完善安全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精细化管理的意见》、《加强和创新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继续完善学校安全常规工作“六个一”制度。即:每日一记录、每周一汇总、每月一通报、每季一督查、每期一分析、每年一考评。根据《中小学安全工作指南》,建立健全校长负责制和法制副校长制度、值班制度、夜间巡逻及门卫制度、校内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及整改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食堂物资定点采购索证和登记制度、饭菜留样和记录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制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道路交通及校车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安全演练制度、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等一整套精细化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保卫处、总务处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安全有序”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学校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同时考核,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定期分析研判学校综治安全工作形势,解决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教育和管理形势分析会议,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和部署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政教处、保卫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五、实施步骤
安全发展学校创建活动从即日开始,到2015年底结束,分4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5月上旬)
学校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量化目标,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营造创建安全发展学校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申报创建阶段(2013年5月—2014年12月底)
学校填写《泉州市教育系统开展创建安全发展学校备案表》,向安溪县教育局申报备案;同时,要按照《泉州市教育系统开展创建安全发展学校考评标准》的内容要求,开展为期1年以上的安全发展学校创建活动。结合实际情况,从组织、制度、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入手,探索工作方法和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安全发展学校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014年3月—2015年12月底)
对照《泉州市教育系统开展创建安全发展学校考评标准》开展自评,自评合格的,分别填写《泉州市教育系统开展创建安全发展学校评定申请书》,向县教育局提出考评申请“泉州市安全发展学校”。
第四阶段:持续改进阶段(2015年3月以后)
取得“泉州市安全发展学校”称号的学校,要巩固提高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水平。期满一年后,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向县教育局递交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工作总结和持续改进情况,取得“泉州市安全发展学校”称号在期满前3个月重新向县教育局提出评定(复评)申请,并提交复评申请书和工作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创建安全发展学校是强化安全教育和管理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本质安全发展能力、促进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学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研究、分析、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安全创建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调配合。创建安全发展学校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学校各相关处室联合行动、全体师生共同参与,以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学校每半年要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不断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三)强化考评奖惩。学校要把创建安全发展学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范围,并严格兑现奖惩措施。要在2015年底前获得“泉州市安全发展学校”称号。
(四)强化舆论宣传。创建活动期间,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深入宣传安全创建的目的、意义,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全民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舆论氛围。
                                              20135
 
附: 安溪华侨职校创建安全发展学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曲尧(校长)
副组长:许志勇 苏文水 陈连居 王金山 苏世海
成 员:张贻座 、施锦川、谢章川、周伟民、王晓鹏
刘华琼、黄云腾、王大治、陈买爱、林鸿齐
王万能、王晓生、余金福、刘锦香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苏世海副校长负责,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联络员:黄志文 15060608177
主任:张贻座(保卫处主任)
副主任:王大治(保卫处副主任)、王晓鹏(政教处副主任)
成员:黄云腾、刘华琼、谢美育、黄志文、苏炎地
办公电话:68700306  
(责任编辑:吴信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