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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特异体质学生安全协议书

  • 时间:2012-11-27 15:38
  • 作者:吴信添
  •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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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学生监护人):
      学生家长,为进一步保证你的子女及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现双方达成如下相关协议:
1.家长应主动向学校及班主任说明子女属特异体质情况,家长应尽量做好对子女的监护工作,以免发生意外。
2.班主任要对该学生特殊对待,在不适宜特异体质学生的课程或者活动中,应批准该学生请假,免予参加,以防意外情况发生。同时详细向家长询问应注意事项,并把具体情况告知科任教师。
3.家长应按医院相关要求做子女的身体复查工作,避免发生意外。
4.学生在校期间因自身身体情况引起的病情发作等情况,学校或教师要尽快通知家长,家长要保证通讯畅通,但因学生的特异体质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学校及教师不承担责任。
5.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家长要特别关照,专人接送,在此期间出现的任何意外与学校无关。
6.学校及教师尊重学生的人格,不侵犯学生的隐私。
此协议一式两份,学生家长和学校各存一份。
班主任(签名):                 学生监护人(家长签名):
                    
                  安溪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盖章)     

(责任编辑:吴信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