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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

  • 时间:2013-07-24 09:21
  • 作者:吴信添
  •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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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计划(2013-2017年)》,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化教学水平,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经研究,决定举办2013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凤凰创壹”杯信息化教学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和参赛对象
  (一)比赛项目
  1.多媒体教学软件比赛:设交通运输类专业组、财经商贸类专业组。
  2.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设德育组、英语组、农林牧渔类专业组、旅游服务类专业组。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设信息技术类专业组、土木水利类专业组、加工制造类专业组。
  (二)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应是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性别、年龄不限。每位教师限报一个赛项的比赛。
  二、赛项要求
  (一)多媒体教学软件比赛
  此项目考察教师对教学软件的教学设计和应用能力,媒体的选择及其表现能力,以及教学过程中软件的使用效果。参赛软件应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策略设计,遵循现代教学理念和学习理论,适应不同教学环境和生源特点,满足教学需求。
  1.参赛软件应针对一个相对完整的教学单元或一门课程、一个职业岗位进行开发,可为学生用自主学习软件、仿真实训软件等。
  2.参赛软件应体现职业教育“做中教、做中学”的教学特色,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教学的支撑作用,能实现助教、助学、仿真实训、考核等功能,明显改进教学与实训效果。软件选题应具有必要性和不可替代性。
  3.参赛软件开发平台和制作工具不限,软件风格、形式不限,可为单机版或网络版,能够脱离平台运行。
  4.参赛软件应由参赛教师自主研制或牵头研制,参赛者应拥有参赛软件的版权。鼓励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多方参与,可以个人、团体或学校为单位参赛。团体参赛的,须由中职学校在职教师为第一作者,企业人员可作为合作者,人数不超过5人。以学校为单位参赛的,不列个人姓名。
  (二)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此项目考察教师按照现代教学理念,科学、合理、巧妙地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化资源,系统优化教学过程的能力。
  1.教学设计应基于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数字化资源和信息化环境,在教师角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等方面有所创新,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有利于学习兴趣的提高和学习效果的改善。
  2.教学设计可以选择课堂教学、实训教学或网络教学等多种形式,针对1-2课时、一个教学单元或一个教学情境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参赛作品应是参赛教师原创,教学应用效果突出的作品。
  3.此赛项为个人赛,不接受以团体或学校报名参赛。
  (三)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此项目考察教师在信息化环境下,运用信息技术整合实训现场资源、虚拟实训资源及网络环境进行教学的能力。参赛教师应针对给定的教学内容,讲解信息技术在实训教学过程中的运用,并操作相应的专业教学设施、设备和教学用具,演示操作效果。
  1.参赛教师应根据给定的教学内容,按照自定义的教学情境,利用实体环境和自行开发的虚拟环境进行信息化教学设计。教学设计应是参赛教师的原创。
  2.参赛教师应充分使用信息化环境和教学设施、设备,完成必须的设备操作。
  3.此赛项为个人赛,不接受以团体或学校报名参赛。
  三、比赛内容
  (一)多媒体教学软件比赛、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参赛作品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和英语课程的,应依据教育部德育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8〕7号)、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3号)的教学要求,参照相关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和设计。参赛作品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基础课程的,应依据教育部发布的大类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8号)的教学要求,参照相关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和设计。
  (二)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参赛教学内容限定为:
  1.信息技术类专业基础课程《电子技术基础与技能》中的“数字显示时钟的制作与调试”有关内容;
  2.土木水利类专业基础课程《建筑CAD》有关内容;
  3.加工制造类专业基础课程《CAD/CAM技术》有关内容。
  四、比赛办法
  (一)多媒体教学软件比赛、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采取网络评审与现场决赛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赛前完成软件制作、教学设计。参赛教师须采用本次大赛专用软件(可在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网“2013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模块下载),录制不超过10分钟的讲解视频。多媒体教学软件比赛项目展示参赛软件,并对该软件的创新点、辅助教学作用和使用效果进行讲解。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项目讲解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运用及预期的教学效果。
  经网络评审入围的参赛教师,参加大赛组委会组织的现场决赛,决赛时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比赛,展示、讲解多媒体教学软件10分钟,答辩5分钟,换场3分钟。多媒体教学软件比赛项目如是团体或学校为单位参赛的,须自行指定1名教师参加现场决赛。
  (二)信息化实训教学
  此项目采取网络评审方式进行。参赛教师参照《2013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内容》要求(见附件1),自行选择一个内容,赛前完成教学设计,录制20分钟教学设计讲解视频(含设备操作)。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网络评审时间为2013年8月2日-4日,参赛作品须在7月30日前上报。
  现场决赛时间为2013年8月10日,地点在福建工业学校,有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大赛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省教育厅。
  2.承办单位:省电教馆、省职教中心。
  3.协办单位:福建工业学校、厦门凤凰创壹软件有限公司。
  七、大赛组委会
  顾 问:刘平省教育厅副厅长
  主任:吴向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副主任:林海峰省教育厅科技处调研员(主持工作)
  苏海洋省电教馆馆长
  刘福华省职教中心临时负责人
  委员:罗强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副处长
  杨运齐福建工业学校校长
  滑文革省电教馆副馆长
  林庆平厦门凤凰创壹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电教馆(联系人:赖文昭;联系电话:0591-62721052;Email:avanshow@foxmail.com)。
  八、奖项设置
  1.大赛设单项奖和团体奖。单项奖按比赛项目分别设奖,一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0%,二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5%,三等奖占参赛总数的25%。团体奖设组织奖5个。
  2.获奖名单在“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网”上公示后,正式公布。
通过本次大赛,从中选拔优秀作品参加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
  九、参赛要求
  1.获得往届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一等奖的作品原则上不参加本届大赛。
  2.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3.经作者同意,大赛组委会将在非商业用途统一组织对大赛成果的共享。
  4.参赛软件应在Windows系统下或IE浏览器下能直接运行。
  5.参赛教师可从凤凰创壹虚拟现实三维互动教学平台(网址:www.100vr.com;技术支持:王平;联系电话:13906011837)免费下载相关通用教学资源。
  十、报送事项
  报名参加本届大赛的个人、团体或学校于7月30日前统一在“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网” 的“2013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模块自行注册用户并登录,上传《2013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报名表》(附件3)和参赛作品。除报名表外,不得出现参赛教师的任何信息。多媒体教学软件比赛的参赛作品须包括软件、讲解视频、讲解稿,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的参赛作品须包括讲解视频、教案、说课稿,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的参赛作品须包括教学设计、教案、讲解视频。各项目参赛作品所包含材料须查杀病毒后,压缩为一个软件包上传。
  附件: 1.2013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内容
  2.2013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评分指标
  3.2013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报名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13年7月4日

(责任编辑:吴信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