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教育生产供应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闽教生供办[2013] 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做好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各中小学实验教学论文按隶属关系报送到县(市、区)教育局仪器(装备)站,经各县(市、区)教育局仪器(装备)站初评后,选出5篇送到我局教学仪器站;市直各中小学直接评选1篇送我局教学仪器站。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附件:省教育厅生产供应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2月5日
附件:
省教育生产供应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3年全省中小学实验教学
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闽教生供办〔2013〕5号
各设区市及平潭县教学仪器(教育装备)站,省属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推进全省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全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中学理科(小学科学)教师、实验教师及各级教育装备部门管理人员。
二、评选范围
凡2012年7月1日以来在县(市、区)级以上刊物发表、研讨会交流、论文评选的学术论文及研究课题、调查报告均可参加评选。已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有关单位组织的评奖活动中获奖(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论文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三、论文要求
1.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有较好的文风。
2.内容紧扣新课改理念,结合中小学实验教学重点、热点与难点问题进行理论与实践探索。
3.选题新颖,题材科学,逻辑严谨,语言通畅,具有前瞻性、独创性、可操作性,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字数在2000字左右,来稿不退。
4.论文撰写符合规范,论题表述准确,论据引用规范,论证结构合理,论文涉及的图表、公式、标点符号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参考文献须在文后注明,具体格式及标点符号为:作者名.文章题名.刊名,出版年(刊物),页次。
5.严禁抄袭、剽窃,文责自负。因抄袭、剽窃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本人自行承担,与本次评选活动以及主办单位无关。
四、其他事项
1.拟定于7月在宁德市召开2013年全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优秀论文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和参会人员另行通知。
2.各地负责本地区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组织和初评工作(省属中小学论文报我办初评),于5月20日前推荐论文参加全省评选(各设区市推荐不多于30篇,平潭推荐不多于10篇,省属中小学每校推荐不多于3篇)。
3.各地推荐的论文经评审会审核符合要求的,将编入2013年《福建省中小学实验教学论文集》,并从中评选出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4.获奖论文由我办颁发获奖证书。
5.本次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评审费。
福建省教育生产供应管理办公室
2013年1月23日
(责任编辑:吴信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