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顺利通过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
喜讯:日前,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语委联合下文(闽教语〔2011〕5号),确认我校等104所学校为第二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申报的基础上,省语委办于2010年底至今年3月组织评估组对福州大学等104所学校进行抽查评估。经专家认定,福州大学等104所学校基本达到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要求。此次我校也参与申报,省语委办评估组于3月25日对我校进行评估,专家们对我校的参评工作给以充分肯定,对我校作为本批次全市唯一的职业学校参评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给以高度赞赏,认为我校语言文字工作非常扎实,坚持开展经典美文诵读比赛是我校的一大特色。评估组还指出我校坚持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是补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短板。据悉,按照评估规则,一个县有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参评,就抽查评估其中一所,由这所学校代表该县参加评估,若这所学校通过评估了,该县就通过了。此次我县有两所学校申报,一所为我校,另一所系安溪三小。在全市申报第二批省级示范校的学校中,我校是唯一的职业学校,所以评估组特地抽查我校。在上级主管领导的关怀下,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也在参与评估准备工作的老师们的辛勤工作下,我校代表我县终于顺利通过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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